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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民生商城规则
浏览次数:4554 日期:2015-09-06 15:19:57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总则


第一章 概述


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吉民生商城系统用户,商家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选择经营模式以通过吉民生商城向买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1吉民生商城多店铺版已于2015年7月31日正式上线,伴随着多店铺版上线,吉民生商城将推出全新的定位,打造品质商城。为了提高吉民生商城的总体品质,为保证吉民生商城的正常运营及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1.2吉民生商城总则,是对吉民生商城系统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用户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

1.3规则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基于吉民生商城从普通人角度结合双方提供的凭证认定的事实,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吉民生商城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1.4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吉民生商城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吉民生商城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1.5用户在吉民生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吉民生商城所订立的各项协议。

1.6吉民生商城有权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吉民生商城的相关服务或产品。吉民生商城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2.1吉民生商城,指域名为jiminsheng.com的“吉民生商城”网站;

2.2开放平台:指是“吉民生商城”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开设店铺并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2.3用户:指所有在“吉民生商城”网站上注册,成为“吉民生商城”注册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2.4买家:指在吉民生商城上浏览或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用户;

2.5商家:指符合吉民生商城入驻要求,成功入驻吉民生商城,使用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用户,

2.6账号:指用户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2.7订单:指买家向商家同一时间买下单款或多款商品/服务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服务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2.8店铺:指商家在完成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规则,由商家申请吉民生商城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

2.9交易达成: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付款;

2.10直营商品:指在商品详情页店铺展示区显示为“吉民生直营店”的商品,除此以外的商品或服务为吉民生开放平台商家的商品/服务;

2.11时效承诺:指商家承诺从交易达成到买家签收商品的时间;

2.12时效承诺达成率:以单个店铺考核,计算方式为:商家一定时间内达到承诺时效订单/订单总量*100%;

2.13结算:指依照吉民生商城与商家的协议约定,核对、结算收付款项的行为;

2.14自主售后:指商家通过吉民生商城自主售后系统,根据售后原则处理买家签收商品后产生的售后问题,从而提高买家购物满意度的行为;

2.15服务单:客户申请返修/退换货等售后服务的单据凭证;

2.16工单:指买家针对订单向商家发起的催单或投诉等内容的工作单据,卖家须及时处理以提升买家购物满意度;

2.17节点:指商家违规扣分累计达到的一定分值;

2.18节点处理:指当商家违规扣分累计达到节点时,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2.19市场管理措施:指为了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吉民生商城对违反平台规则的用户采取的管理措施;

2.20积分:指商家店铺积分指用户符合吉民生商城入驻要求成为商家开设店铺后,依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平台对商家店铺的奖励积分。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吉民生商城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遵守《吉民生商城网站会员注册协议》,用户在选择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3.1.1用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吉民生商城,成为商家:

3.1.1.1商家遵守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的招商标准;

3.1.1.2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须具备相应资质,详细信息请见《吉民生商城招商标准》;

3.1.1.3卖家同意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全部规则。

3.1.2卖家申请店铺名、子域名等信息时,应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3.1.3在考核年度内,若卖家出现严重违规累计扣分达100分等情形,吉民生商城有权清退该卖家并关店。


第二节 经营

3.2.1卖家应当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设置的流程和《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要求发布商品/服务。

3.2.2“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等所有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卖家在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当严格遵守《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商品信息发布规范

3.2.3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3.2.4卖家店铺名的命名应当严格遵守《吉民生商城网站会员注册协议》。


第三节 交流工具使用规则

3.3.1吉民生商城使用腾讯QQ、阿里旺旺作为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交流工具。卖家应当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上述交流工具处理来自吉民生商城买家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咨询、配送、售后、投诉等内容;

3.3.2卖家以及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不得将上述交流工具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不得用于任何为吉民生商城买家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3.3.2.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卖家与吉民生商城合同的约定以及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对卖家的管理规定;

3.3.2.2不得诋毁吉民生商城品牌形象或者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上其它任何卖家、品牌、商品的形象;

3.3.2.3不得泄露吉民生商城的任何商业机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卖家与吉民生商城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吉民生商城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3.3.2.4不得将买家信息泄露给其他网络店铺或经营者;

3.3.2.5不得向买家提供商品本身属性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3.3.2.6与吉民生商城买家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威胁、恐吓的字句;不得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买家以及使用任何引起买家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买家的合法权益;

3.3.2.7不得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它资料的文件,除非卖家拥有此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许可;

3.3.2.8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方使用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服务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或网络;不得利用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进行传销、发送垃圾信息或任何重复的未经用户许可的广告信息;

3.3.3卖家应对发生在其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帐户中的所有活动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其账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卖家的交流工具帐户而使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均将由卖家自行承担,如果吉民生商城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卖家须赔偿吉民生商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3.4卖家以及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违反交流工具使用规则规定的任何条款,给吉民生商城、吉民生商城买家以及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卖家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如发现卖家违反交流工具使用规则,或有买家对该卖家发起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吉民生商城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该卖家责任。

3.3.5根据吉民生商城客户为先的理念,原则上禁止卖家将用户账号加入黑名单,如卖家将账号加入黑名单并进行屏蔽,须提交相关信息到吉民生商城指定邮箱sdxh@zgxhds.com备案。


第四节 超时规定

3.4.1用户须按照吉民生商城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3.4.2买家下单后24小时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订单状态为已完成或已取消的,买家可以删除订单。

3.4.3买家自付款成功之时起可申请退款。买家申请退款后,卖家未在7日内完成审核的,该审核自动通过,吉民生商城将先行退款给买家,并扣除卖家相应货款。

买家申请退款/退货后,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3.4.3.1订单完成前,卖家退款审核通过后,退款给买家;订单完成后,退货依照吉民生商城售后政策或规则处理;

3.4.3.2卖家拒绝退款/退货的,买家可要求吉民生商城直接介入,吉民生商城根据卖家回馈的拒绝退款原因/售后服务条款以普通人身份给予判定;

3.4.3.3买家提出退货并在系统中上传快递单号后,15日内如卖家未回馈处理意见,吉民生商城视卖家同意,吉民生商城先行退款给买家,在结算时吉民生商城扣除卖家相应货款。

3.4.4自商品售出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买家可以申请退换货,15日内买家可以申请换货(生鲜类除外)。买家可依据吉民生商城售后政策/规则在线提交退换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如吉民生商城售后政策及卖家明确公示不适用此规则的除外。

3.4.5对于吉民生商城发出的售后服务相关邮件或电话问讯,卖家应于1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处理意见。如卖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回复处理意见,吉民生商城从客户为先理念角度依据规则代卖家回复处理意见,卖家应按照吉民生商城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将由卖家自行承担。

3.4.6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或服务除外,交易达成后72小时内卖家应将买家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吉民生商城系统(以吉民生商城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交易达成后72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如订单有换货/补发情形,卖家须按前述时效完成发货;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详细信息请参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发货管理制度》。

3.4.7特定事件或特定时期的发货时效要求以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公告或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情形。


第五节 售后服务

3.5.1售后服务包括:买家提出的商品退、换货申请、赔偿的处理。

3.5.2卖家自主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5.3.1如吉民生商城在处理售后服务时需联系卖家的,吉民生商城根据商品类型以及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程度以电话、邮件(卖家系统记载的邮件地址)或者其他形式与卖家联系,卖家应注意查收并按时效要求回复意见,以便为买家提供售后服务(时效要求详见超时规定);

3.5.3.2卖家应当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吉民生商城在线自主售后系统处理来自买家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退货、换货、赔偿等售后服务内容;

3.5.3.3卖家以及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质量承诺及吉民生商城售后服务政策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卖家自己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买家,则应按更有利于买家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3.5.3.4卖家应对发生在自主售后服务系统中的所有行为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系统的账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卖家的自主售后服务系统而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卖家自行承担,如吉民生商城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卖家须赔偿吉民生商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第六节 评价

3.6.1买家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订单交易成功后进行评价,商品评价资格有效期为订单完成后180日内,满意度评价资格有效期为订单完成后3个月内。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

3.6.2删除评价规则:

3.6.2.1涉及反政府、反社会、反宗教、反人类等内容;

3.6.2.2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

3.6.2.3涉及辱骂、污蔑、人身攻击等内容;

3.6.2.4涉及外网链接、广告贴等内容;

3.6.2.5因用户发布违规评价,该评价将被删除,且用户将被禁言三日。

3.6.3评价内容部分屏蔽规则:

3.6.3.1涉及非吉民生内部店铺等信息;

3.6.3.2涉及产品价格信息。

3.6.4评价积分删除规则:

3.6.4.1用户退货后该商品评价积分将被吉民生商城扣除;

3.6.4.2用户换货不会对所获评价积分产生任何影响。

3.6.5评价回复规则:

3.6.5.1单个用户24小时内,最多发布20条评价回复;相同内容不应重复评价,否则重复内容视为违规内容;

3.6.5.2单个用户24小时内,如相同内容回复大于等于3条,将被删除24小时内全部违规内容;

3.6.5.3单个用户24小时内,对同一评价回复大于等于5条,将被删除24小时内全部违规内容。

3.6.6吉民生商城店铺综合评分由买家对卖家给出,服务评分包括商品描述相符、卖家送货速度、卖家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等。评分采样周期为最近180日,计算规则为算术平均值。采样周期内,相同买家与卖家之间的订单满意度评价仅提取前10次评价,售后满意度仅提取前5次评价。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4.1.1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吉民生开放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或卖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措施:

4.1.1.1警告:指吉民生商城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4.1.1.2下架:指将卖家在售商品/服务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

4.1.1.3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卖家参加吉民生商城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4.1.1.4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4.1.1.5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吉民生商城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4.1.1.6关闭店铺:指删除卖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4.2.1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为买家提供优质的商品及服务。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卖家,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会适当给予扶持。

4.2.2用户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吉民生商城运营秩序等行为,吉民生商城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户强制措施、关店、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或信息、限制网站登录等保障交易安全的临时性管理措施;情形严重的,吉民生商城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4.2.3卖家应严格遵守吉民生商城关于商品或信息发布的规定,如果用户违反相关规定,吉民生商城将对其违规商品或信息给予下架或删除处理。

4.2.4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及信息,吉民生商城将对卖家在售的相关商品及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4.2.5卖家参与吉民生商城平台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符合相关活动规则。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节 违规行为分类

5.1.1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吉民生商城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卖家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5.1.2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卖家一般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第二节 违规处理措施

为保障用户或吉民生商城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在用户违规处理期间吉民生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采取违规处理措施:

5.2.1对于违规卖家,吉民生商城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5.2.1.1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卖家参加吉民生商城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5.2.1.2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卖家发布新商品;

5.2.1.3限制开新店:指限制卖家在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开设新的店铺;

5.2.1.4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5.2.1.5关闭店铺:指删除卖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5.2.1.6公示警告:指在吉民生商城卖家的卖家管理系统、卖家论坛等位置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5.2.1.7限制登录:指禁止卖家登录吉民生商城网站;

5.2.1.8限制发货:指限制卖家操作商品出库的行为;

5.2.1.9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吉民生商城、登录卖家管理系统等。

5.2.2对于违规买家,吉民生商城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5.2.2.1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买家购买商品;

5.2.2.2限制登录:指禁止买家登录吉民生商城网站。


第三节 具体违规处理

5.3.1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吉民生商城将对该卖家扣以一定积分且在卖家管理系统或卖家论坛等位置公布。自然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5.3.2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5.3.3卖家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5.3.3.1出售假冒商品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2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3盗用他人账户的,吉民生商城收回被盗账户,原所有人可以通过吉民生商城申诉重新取回账户;

5.3.3.4假冒材质成分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分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5虚假宣传的,吉民生商城对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相关商品及/或信息进行删除;

5.3.3.6发布违禁信息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3.6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8泄露他人信息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5.3.3.9骗取他人财物的,吉民生商城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3.10滥发信息的,吉民生商城删除卖家所滥发的商品或/及信息;同时吉民生商城对有滥发信息行为的商品或/及信息进行相应处罚;

5.3.3.11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店铺评分,吉民生商城删除卖家因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并下架店铺内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吉民生商城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同时吉民生商城对有虚假交易的店铺或商品进行相应处罚;

5.3.3.12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吉民生商城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吉民生商城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5.3.3.13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吉民生商城提供发票;

5.3.3.14延迟发货的,如买家投诉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卖家须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

5.3.3.15不当注册的,吉民生商城对用户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的账户进行查处;并对滥用权利提交的订单予以取消;

5.3.3.16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吉民生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17 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使用违规的,吉民生商城对用户的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的使用权限进行限制;

5.3.4被执行节点处理的卖家,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限权期届满且执行完毕后,卖家使用权限方可恢复至正常状态。

5.3.5就卖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吉民生商城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卖家进行自查。


第四节 违规处理执行

5.4.1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其他用户、权利人的投诉或吉民生商城排查发现。

5.4.2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5.4.3吉民生商城对卖家的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执行,详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违规处理。


第五节 违规申诉

针对违规行为,卖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7日内(吉民生商城审核时间除外)通过吉民生商城商家后台提交违规申诉申请,卖家提交申诉资料后将由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客服中心核实处理,申诉处理时效为接收到卖家申诉资料后3-5个工作日。


第六章 奖励机制及执行


第一节 奖励机制

为提升平台影响力,吉民生商城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卖家会给予积分奖励。具体内容详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卖家奖励管理规定。


第二节 奖励说明及执行

卖家违规积分和奖励积分二者互不抵消,分别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奖励说明及执行。


附则

1.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

2.吉民生商城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卖家公示,调整后的规则公示期满即生效。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吉民生商城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吉民生商城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卖家违规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吉民生商城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 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且情节严重,每次扣100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违反本情形的卖家,吉民生商城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

2.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卖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

3.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卖家盗用他人吉民生商城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4.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卖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5.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卖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6. 假冒材质成分:是指卖家对商品材质或成分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扣5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100分。

7. 扰乱平台秩序: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吉民生商城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7.1卖家或其客服团队(或人员)将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或将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用于任何为吉民生商城买家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属于扰乱平台秩序行为。

7.2卖家向吉民生商城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提供伪造、变造的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的;

8. 使用不文明语言:是指卖家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包括但不限于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买家以及使用任何引起买家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买家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扣50分。

9. 虚假交易: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商品的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妨害买家购物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自买自评、恶意更改价格、更换商品、第三方炒作、空盒等。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的,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删除该商品或删除相关的店铺评分,同时吉民生商城将按照第二章第三节违规处理中“虚假交易”的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10. 虚假宣传:是指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买家产生误解的行为。每次扣25分。

11.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卖家发布《吉民生商城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依据《吉民生商城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12.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卖家通过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许可的商品的行为。每次扣25分。

13. 不正当谋利:是指卖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3.1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吉民生商城发放的优惠券,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吉民生商城有权作废卖家未使用的优惠券并向卖家追偿与其已使用优惠券金额等额的钱款。

13.2卖家或卖家工作人员向吉民生商城员工及关联人士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言情及个人服务等。卖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100分;

13.3卖家向吉民生商城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卖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25分。

13.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3.4.1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吉民生商城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13.4.2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吉民生商城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吉民生商城工作人员未向吉民生商城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吉民生商城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谋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卖家有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吉民生商城有权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同时,卖家开设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限制参加吉民生商城营销活动。

(卖家因发生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而被限制参加吉民生商城营销活动的,以本条规定中的限制时间为准,不适用本规则第三节中关于严重违规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处理规定)。


第二节 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1. 滥发信息:滥发信息,是指卖家未按《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及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卖家后台公告、帮助中心、行业标准、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发布《吉民生商城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依据《吉民生商城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1.2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1.2.1在商品评价回复 、网友讨论圈、晒单贴、问答贴等发布广告信息的(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

1.2.2重复铺货,如同一卖家在同一店铺或多个店铺中发布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相同的商品两件(含)以上;

1.2.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

1.2.4刻意规避吉民生商城商品SKU设置方式发布商品的,如乱绑SKU等;

1.2.5错用关键字或词:是指发布的产品或信息所使用的关键字/词错误或重复(包括商品广告词),造成客户购物困扰,但未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

1.3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8分:

1.3.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1.3.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1.3.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1.3.4商品标题、图片、主要参数、标识标志等信息未按照相关规则发布的;

1.3.5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1.3.6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的。

1.3.7商品标题或描述中使用“驰名商标”作为宣传的。

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滥发信息行为的,吉民生商城有权删除卖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2. 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是指卖家在吉民生商城页面发布第三方信息或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第三方信息的宣传内容,每次扣25分。包括但不限于:

2.1在商品类、活动类、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店铺装修区页面发布非吉民生商城购物链接或未经吉民生商城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含第三方信息的图片、非吉民生商城平台即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吉民生商城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

2.2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吉民生商城购物链接或未经吉民生商城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二维码、非吉民生商城平台即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吉民生商城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内容的宣传单/册。

3. 延迟发货:是指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买家发送商品,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标错类事件涉及的商品除外)。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卖家延迟发货(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开始计算时效),每单扣1分,但7日内累计不超过25分。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卖家未按照发货时效要求发货的:

3.1买家下单成功后72小时内,卖家未将买家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吉民生商城系统的(以吉民生商城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3.2买家下单成功后72小时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3.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3.1、3.2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双方交易达成后,如买家投诉卖家延迟发货成立,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元),该违约金将由吉民生商城支付给买家,再由吉民生商城从卖家相关帐户中扣除。但因订单系统故障、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不适用本约定。

4. 恶意骚扰客户:是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5.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或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规则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5.1发生在交易纠纷中,吉民生商城介入判定卖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如:吉民生商城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或其他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等),每次扣12分;

5.2违反了吉民生商城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2分;

5.3承诺加入吉民生商城营销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发货时间以延迟发货标准执行)履行的,每次扣12分;

5.4卖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8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4.1因卖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5.4.2 买家投诉卖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

5.4.3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卖家未给买家补发货的;若卖家将缺少的赠品/商品等补发给买家,则依照延迟发货执行;

5.4.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卖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

5.5商品上架且有足够库存,卖家未经买家同意取消订单且买家投诉,每次扣1分;若卖家以欺骗方式取消订单,每次扣12分;

5.5.1对于出现标错类(如价格)事件的卖家,未按照承诺履约发货的(以吉民生商城核实最终结果为准),吉民生商城会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 订单量≤200单,扣2分;

2) 200单<订单量≤500单,扣4分;

3) 500单<订单量≤1000单,扣6分;

4) 1000单<订单量,扣8分;

新开店铺90日(含)内的卖家,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处理。已扣分的卖家,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处理买家投诉问题。

5.6超时服务单:是指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客户处理退换货、退款等售后服务的工作单据。每张服务单扣1分,30日累计不超过3分。依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执行。

6.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6.1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5分;

6.2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2分;

6.3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6分;

6.4卖家违反《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商品价格规范》,每次扣1分;

7. 不当注册:是指卖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吉民生商城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吉民生商城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吉民生商城运营秩序的行为。每次扣25分。对于吉民生商城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账户,吉民生商城将视情节采取公示警告、限制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货等违规处理措施。

8.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除假冒以外的商标侵权,除盗版以外的著作权侵权,以及专利权侵权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4分。(注意:品牌商仅授权销售商品,未明确授权使用品牌商的图片、商标的,仍然构成侵权)。

8.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8.2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利;

8.3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9. 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使用违规:是指卖家违反交流工具使用规则或卖家客服电话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每次扣5分:

9.1原则上禁止卖家将买家账号加入黑名单,如果卖家未依照交流工具使用规则要求,将买家账号屏蔽加入黑名单的。每次扣5分;

9.2卖家或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周日,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在早九点至晚五点半有不在线状态,或交流工具响应客户的时间超过3分钟(客服电话接通卖家30秒未响应或季度接通率≤60%,接通率=接通量/呼入量)。每次扣5分。

10. 超时工单:是指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买家针对订单向卖家发起的催单或投诉等内容的工作单据,影响用户体验的行为。每单扣1分,但30日内积累不超过6分。依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工单管理规则》执行。

11. 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卖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每次扣6分。包括但不限于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对于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卖家吉民生商城将采取警告公示、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等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节 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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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外,针对虚假交易违规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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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承担相应违约金。本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2.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3.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3.1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铺7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7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7日,向吉民生商城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的处理;

3.2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50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14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14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14日,向吉民生商城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的处理;

3.3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7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21日、限制参加营销活动21日、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示21日,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21日,向吉民生商城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的处理;

3.4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00分的,吉民生商城有权对卖家做清退处理;卖家应向吉民生商城支付的违约金人民币4万元(出售假冒商品以特别约定为准)。如卖家出售假冒商品,须向吉民生商城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其店铺全部累计销售额的10倍。如前述违约金不足弥补吉民生商城损失的,卖家仍应予以赔偿。

4.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对卖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卖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25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吉民生商城营销活动7日、向吉民生商城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6万元的处理。

5.卖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按照最高权重的节点进行处理。


卖家开店规则


名词定义:

吉民生商城:指由山东星火吉民生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jiminsheng.com;

开放平台:吉民生商城为第三方卖家提供的交易平台,是吉民生商城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商家:符合吉民生商城的要求,并与吉民生商城签订入驻协议,使用开放平台出售商品的企业;

店铺:商家在开放平台开设的网上店铺;

产品:吉民生商城建立的产品库中存有的产品信息,每件产品会有多个商家销售;

商品:商家放入自己店铺中的产品称之为商品;

买家:在吉民生商城购物的吉民生商城会员;

一、用户名注册与管理

用户名:即商家与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后,吉民生商城为商家在ERP后台注册的用户名,称“商家用户名”。

商城相关人员通过书面文件将用户名、密码告知商家。用户名不得擅自更改,商家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商家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的安全,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商家在使用吉民生商城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吉民生商城的规则、流程及相关规定;

二、商品发布

所有商家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发布商品,但是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商品信息。商家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来发布商品信息,若由于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商家来完全承担,与吉民生商城无关。一旦吉民生商城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商品信息,有权立即删除,并保留对商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作的权利。
(一)商品发布要素说明:

商品标题

在商品标题中可以简单明确地说明商品属性,并使用描述性的文字,但不允许滥用品牌名称及与本商品无关的字眼。


商品图片

清晰美观的图片对促进交易起着重要作用,商品都需要添加图片展示。Banner图片规格为:1920*450像素、Logo图片规格为200*100、商品描述图片规格宽度为750-950像素,分辨率均为72像素。


商品描述

商品描述,是向买家展示商品的各项特征和属性,详实的商品描述对于能否成功出售商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品描述应对商品外观、颜色、尺寸、成份、含量、质量、包装、保质期、产地、功能、用途等商品属性进行说明,这将有助于买家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任何为吸引买家而使用的夸大描述、不实描述以及指向其他网站商品说明链接取代描述都是无效的。


商品价格

市场价格是指商品在线下市场的售卖参考价格;吉民生商城价格是指商品在吉民生商城的实际售卖价格。商家需正确合理设置商品的相应价格,不得夸大扭曲,违背市场规律和所属行业标准。


商品数量

商品数量分为单品数量即SKU数量和单品库存数量。店铺在售商品数量最少不低于20件,单品库存数量不能为0(特殊商品除外)。

备注:

单品数量即SKU数量,指同一品牌中产品型号的数量。此数量不能少于20个。

单品库存数量,指单个型号产品的库存数量。此数量不能为0个。


商品类目

店铺在售所有商品的类目必须与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系统保持一致。


(二)相关规则:

1.吉民生商城有权禁止商家发布有违吉民生商城相关规定的商品信息。

2.商家在吉民生商城发布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3.商家必须按照商家与吉民生商城签订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在吉民生商城发布商品。

4.商家不得发布假货、翻新货、水货、旧货、二手货等有违“正品保证”的商品信息。

5.未经正式书面授权(指定年限内无授权书),商家的商品信息不得带有任何品牌LOGO及可能侵权的相关信息。

6.商家不得在店铺内发布涉及批发、招商、代理,广告、海报等形式的广告信息。

7.商家不得发布与商品描述不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商品信息的商品。

8.商家不得在吉民生商城店铺发布诱导买家去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信息。

9.商家不得在店铺在售商品的商品图片、商品描述、商品标题等信息中带有实体店铺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

10.商品属性与发布商品所选择的商品类目或属性必须一致。

11.店铺中展示的商品图片中必须有原始实物图片、照片,不得使用刻意加工修饰后的非原始实物图片。

12.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能发布一次。

13.商家必须对店铺所售商品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信息加以完善并提供。



吉民生商城乱用关键词商品管理规则



一、定义

商户为使发布的商品引人注目,或使客户能更多的搜索到所发布的商品,而在商品名称中滥用品牌名称或和本商品无关的字眼,扰乱吉民生商城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吉民生商城判定其相关商品为乱用关键词商品。

二、细则

1.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并非用于介绍本商品的字眼(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标题为“XX苹果醋 瘦身健美饮品热销中”等);

2. 商家故意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吉民生商城正在热推的关键词,并且该关键词和内容商品无直接关联;

3.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非该商品生产公司使用的特定品牌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众恋玛咖辣椒酱”,实际商品品牌为“众恋”,不可在标题中使用其它品牌);

4. 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出现与其它商品和品牌相比较的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可媲美烟台苹果”等);

5. 在标题及内容中使用“最大”、“唯一”、“顶级”等极限词陈述(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吉民生商城最低价】烟台苹果”等),使用“抗癌”、“肿瘤”、“益智”、“无毒副作用”等敏感词陈述(包含但不仅限于)。

6. 不允许任何商品在标题中添加对赠品、奖品的描述,否则属于乱用关键词。商家可以将相关促销内容添加到商品描述中。参加吉民生商城活动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7. 如未取得专卖资格或者特约经销商资格,不得在商品信息中声称其为“吉民生商城专卖”及“特约经销商”等暗示其与商标权人或者生产厂家之间存在授权或者合同关系的字眼。

8. 如果商户或店铺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参加吉民生商城相关活动,吉民生商城不允许商户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与特定资质或活动相关的词汇,例如:消费者保障计划、先行赔付等。


保质期商品管理制度


卖家发货时应按照以下规则自行核实相关商品状态及信息,如客户收货后针对商品保质期、包装情况及生产日期等信息投诉的,均由卖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吉民生商城造成损失的,卖家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

1.商品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涉及真空包装的食品真空包装应完好);

2.商品及其外包装应分别注明保质期信息,商品与外包装上的保质期信息应一致、清晰,且均无被重复粘贴或修改、字体脱落、模糊等情形;

3.商品及其外包装应注明生产日期或商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中的任一项,商品及其外包装注明的前述信息应一致、清晰,均无被重复粘贴或修改、字体脱落、模糊等情形;

4.进口商品保质期信息中英文应一致;

5.进口商品及其外包装应有中文说明,且中英文标注内容应一致;

6.卖家应确保商品保质期信息、生产日期或商品有效期截止日期均可被顾客随时查看;

7.套装商品及其组套的外包装均应注明保质期信息、生产日期或商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且均应符合上述第2和3款规定要求;

8.商品不得有异物,腐败变质等现象;


商家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吉民生商城商家的销售行为,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备货要求、发货要求、支付方式,如违反此规定,将受到吉民生商城的相关处罚。


一、售前服务

1.商家在吉民生商城的经营过程中,在以下时间必须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周一至周日8:00-17:00; 

2.商家在上述时间段:买家咨询后,商家必需进行及时、有效且耐心的回复,为买家解决有关商品咨询方面的所有问题。

3.商家不得对买家提出的咨询问题不回答或拖延回答时间。

4.商家不得对买家的咨询表现出不耐烦。

5.商家不得对咨询、购买的买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言语侮辱行为。

6.商家不得发布任何信息诱导或被买家诱导在吉民生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


二、售中服务

1.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之前,核定电子仓库与实体仓库是否有货。

2.商家确定实体仓库有现货后方可告知买家下订单。

3.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完成后,安排仓库备货。


三、备货要求

1.商家在接到买家在线订单后,须及时处理并安排仓库备货。

2.商家在吉民生商城店铺中发布的单项商品必须备有充分现货库存,至少不低于10件(特别产品除外);

3.如买家经咨询并在吉民生商城店铺下单购买商家商品之后,商家出现缺货,不能在商家承诺时间给买家发货,商家将受到吉民生商城的相关处罚。


四、发货要求

1.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2.对于促销的商品,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3.对于商家促销的商品,不得以买家所在地偏远、邮费较高等为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4.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商家必须向买家做出相应的公示。

5.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必须按照订单中所购商品完成发货,不得发任何与订单商品无关的虚假物品来冒充。


五、支付方式

1.商家必须接受吉民生商城许可的支付方式作为唯一支付方式,不能诱导买家或者被买家诱导,在吉民生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不能使用非吉民生商城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先款后货:买家先付款, 商家再发货。具体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买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在未收到货之前付清货款。


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规则


1、双方合作终止后,自终止合作之日起,吉民生商城将关闭第三方卖家账户权限,并对第三方卖家商品全部下架,第三方卖家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吉民生商城网站不再显示任何第三方卖家商品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吉民生商城有权保留第三方卖家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吉民生商城没有为第三方卖家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第三方卖家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第三方卖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终止合作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第三方卖家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4、双方合作终止,并不免除第三方卖家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如在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因第三方卖家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吉民生商城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第三方卖家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


1、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吉民生商城在线自主售后系统的第三方卖家;第三方卖家是指依据相关协议入驻吉民生商城,并在吉民生商城(www.jiminsheng.com)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第三方卖家应当配备专业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吉民生商城在线自主售后系统处理来自吉民生商城客户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退货、换货、赔付等售后服务内容。

3、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相关承诺及吉民生商城售后服务政策为来自吉民生商城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第三方卖家自己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客户,则应按更有利于客户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4、第三方卖家应当保证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每周日,早上九点整至晚上五点半处于自主售后系统在线的状态,并且应满足以下响应时限:

1)从客户在线提交售后服务申请,到在系统中给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2)为客户提供换货、退款等售后服务的,卖家应于收到客户退回的货物后48小时内明确给出售后处理意见;

3)为客户提供换货、直赔商品、不符合退换货要求返还商品的售后服务,卖家应在自主售后系统中作出相应处理操作后的48小时内发货;

4) 由于卖家原因或商品质量等原因,卖家与客户达成赔偿或补偿方案的,卖家应承担赔偿/补偿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卖家与客户达成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由吉民生商城先行垫付的,卖家应自吉民生商城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吉民生商城支付相应款项,逾期未支付的吉民生商城有权自应结算款项中扣除。

5、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不得在自主售后系统发布第三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吉民生商城(www.jiminsheng.com)购物链接或未经吉民生商城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非吉民生商城交流工具或客服电话即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吉民生商城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

6、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不得在提供售后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包括但不限于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买家以及使用任何引起买家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买家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7、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在回复客户售后服务问题时要做到以下要求: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方卖家与吉民生商城合同的约定以及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对第三方卖家的管理规定;

2)不得诋毁吉民生商城品牌形象或者吉民生商城平台上其它任何第三方卖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3)不得泄露吉民生商城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卖家与吉民生商城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吉民生商城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数据、操作流程等;

4)与吉民生商城客户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和暴力等内容字句;

8、第三方卖家应对发生在自主售后服务系统中的所有行为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系统的帐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第三方卖家的自主售后服务系统而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将由第三方卖家自行承担,如果吉民生商城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第三方卖家同意赔偿吉民生商城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9、卖家收到吉民生商城发出的投诉处理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后48小时内(生鲜类商品应为24小时内)应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如仍未按本条时限解决或无法为客户解决的处理方式:

1)客户投诉卖家仍未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吉民生商城有权按照本条第3)项处理方式为客户办理退货,并有权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先行赔付判断标准》执行;

2)客户投诉与卖家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则由吉民生商城视客户要求情况予以判断明确解决方案,卖家应按照吉民生商城的解决意见按照本条规定时限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否则吉民生商城有权按照本条第3)项处理方式为客户办理退货,并有权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先行赔付判断标准》执行; 

3)卖家仍未按照本条规定时限或方式为客户办理售后服务的,吉民生商城有权为客户直接办理退货,因此发生的运费、客户要求的损失赔偿均由卖家承担;

10、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给吉民生商城、吉民生商城客户以及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卖家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如发现第三方卖家违反本规定,或有客户对该第三方卖家发起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吉民生商城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终止该第三方卖家继续使用吉民生商城自主售后系统。除此之外,吉民生商城还有权要求第三方卖家根据本规定第11条向吉民生商城承担违约责任。

11、违约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4条,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属一般违规,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扣除第三方卖家积分,每张服务单1分。

2)违反本规定第5条,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属一般违规,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扣除第三方卖家积分,每次25分。

3)违反本规定第6条,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属严重违规,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扣除第三方卖家积分,每次25分,情节严重的扣50分。

4)违反本规定第7条,按照《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属严重违规,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违约情况和影响扣除第三方卖家积分,每次50分。

12、本规则中涉及扣除第三方卖家积分的内容,如与《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不一致的,以《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为准。

13、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订本规则的内容,并将按照与第三方卖家的协议约定进行通知,本规则作为吉民生商城第三方卖家管理规则中的一部分,也同时是吉民生商城与第三方卖家签署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1、售后服务概述:

1.1 售后服务包括:客户提出的商品退、换货、赔付申请的处理;其他与售后相关的投诉问题的处理等。

1.2 原则:通过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销售的商品(第1.3款涉及的卖家商品除外)售后服务统一由吉民生商城依据吉民生商城公示的相关售后服务政策进行审核处理,卖家应按照吉民生商城的处理结果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遇需要与卖家进行核实的特殊情况,吉民生商城将先行与卖家联系核实,再按照相关政策审核处理。

1.3 卖家直接提供售后服务(适用于使用吉民生商城自主售后系统的卖家):卖家经吉民生商城审批可通过自主售后系统直接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卖家应按相关规定直接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2、联系卖家的方式:

如吉民生商城在处理售后服务时需联系卖家的,吉民生商城根据商品类型以及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程度以电话、邮件(卖家系统记载邮件地址)或者投诉工单形式与卖家联系,卖家应注意查收并按第3条时效要求回复意见,以便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本章工单是指:卖家后台系统涉及投诉内容的工单。

 

3、卖家回复时效:

吉民生商城已向客户明确了售后服务回复的时效性,为确保良好的客户体验,卖家应于吉民生商城发出售后服务的相关邮件或收到吉民生商城工单后按照以下时限要求及时回复处理意见,以便吉民生商城结合卖家意见回复处理客户要求的售后服务:

3.1邮件:吉民生商城每日16点前发出的售后服务相关邮件,卖家应于当日18点前回复处理意见,吉民生商城每日16点后发送的售后服务相关邮件,卖家应于次日18点前回复处理意见。

3.2投诉工单:卖家接到工单后3小时内应明确回复处理意见。

3.3 未按时回复的后果:如卖家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处理意见,则视为卖家对客户提出的售后服务无异议,吉民生商城有权按照客户要求为其回复处理意见,卖家应按照吉民生商城的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将由卖家自行承担。

 

4、售后服务处理:

4.1卖家通过吉民生商城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时效:

4.1.1 卖家应于规定的提供售后服务的相应时限或吉民生商城告知卖家提供售后服务处理意见后的 3 日内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4.1.2 如卖家未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则吉民生商城有权视客户投诉情况,直接为客户办理退货退款事宜,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卖家承担。

4.2 卖家直接为客户办理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流程:

4.2.1 已开通自主售后系统的卖家,应依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执行。

4.2.2 其他情况,卖家收到需更换的商品后,重新为客户发出更换后的商品,因此产生的运费卖家应按与吉民生商城的相关约定承担,卖家重新发货应按发货及配送时限执行。

4.3错发、补发流程(第1.3款涉及的卖家除外):

4.3.1卖家收到需补发商品的通知后,由卖家按照约定的发货及配送时限重新直接为客户补发商品,补发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4.3.2 如卖家未按时补发则吉民生商城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处理解决。

4.4其它售后服务流程(第1.3款涉及的卖家除外):

如有客户质疑产品/生产日期/防伪等问题或技术培训方面服务内容的,吉民生商城会以邮件或投诉工单形式发送卖家进行核实、解答,卖家应按相关规定回复邮件或工单,且应对客户的疑问及咨询明确回复,吉民生商城视卖家回复情况向客户回复处理;如卖家未按要求回复的,则由吉民生商城视客户投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卖家通过吉民生商城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时效:

4.5.1 卖家应于规定的提供售后服务的相应时限或吉民生商城告知卖家提供售后服务处理意见后的 3 日内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4.5.2 如卖家未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则吉民生商城有权视客户投诉情况,直接为客户办理退货退款事宜,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卖家承担。


5、退换货原则:

5.1 质量问题退换货:

5.1.1客户因商品质量问题提出的退换货要求,卖家应一律承担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5.1.2 物流配送中产生毁损等问题的,卖家应承担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5.1.3如客户收货后发现错发、漏发情形的,卖家应及时为客户退换货或补发,卖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5.2 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

5.2.1 以下商品不提供退换货服务:

1) 个人定制类商品; 

2) 生鲜易腐类商品; 

3) 食品、保健品商品;

4) 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

5) 购买时商品页面已明确告知不适宜退换货的商品;

5.2.2 除5.2.1款外的商品:自商品售出之日(客户实际收取商品)起7日内客户提出退换货申请,且退换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卖家均应提供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6、针对客户疑问卖家提供资料原则:

如客户对卖家销售的商品真伪、质量、重量等方面提出质疑的,卖家应对疑问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且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予以证明。如卖家无法提供文件证明或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客户投诉无依据,则应为客户办理退货,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如因此产生损失的,卖家应予以全部赔偿。

生鲜的特殊性,不支持退货!商家赔偿损失的多少由商家和买家本着“诚信经营、相互理解尊重”的原则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家不必退货,商家承担全部退款责任。短斤缺两<10%的,按短缺部分作相应比例部分退款。

吉民生商城生鲜农产品全部是产地直发,买家所收货物不是产地直发的(发货地和生鲜产品标注地不一致的),买家只要能提出证明,则不必退货,商家承担全部退款责任!

7、关于商品高退换货率的卖家违约责任:

卖家商品出现以下任何一情形的,吉民生商城有权将卖家相应单品下架,且有权要求卖家按照单品吉民生商城售价10倍以上(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产生损失的,由卖家全部赔偿:

7.1 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商品退换货率达到5%(含本数);

7.2 因物流损导致商品退换货率达到8%(含本数);

7.3 本条涉及的退换货率以自然月、SKU计算,每自然月退换货率计算方式为:商品退换货率=SKU商品的退、换总数量÷SKU商品销售总量×100%。


客户服务处理规则— 迟延发货



本规则适用卖家范围:入驻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的第三方卖家;

本规则适用商品范围:需经配送完成交付的商品。特殊商品,定制类、预售、标错类事件涉及的商品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除外;

本规则制定目的:为提升客户体验,降低因迟延发货产生的客户投诉,特针对因卖家延迟发货造成的客户投诉制定如下客户服务处理规则。本规则为《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总则》与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迟延发货客户服务处理规则

1.1 客户投诉迟延发货成立条件:

1.1.1 普通情形:卖家未自订单时效起算时间起72小时内将配送客户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到吉民生商城商家系统,或自订单时效起算时间起72小时内无该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

1.1.2 特殊情形:卖家未在承诺的发货时效起算时间起72小时内将配送客户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到吉民生商城商家系统,或承诺的发货时效起算时间起72小时内无该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

1.2 迟延发货客户服务处理规则:

1.2.1 客户投诉卖家迟延发货,由吉民生商城客服依据第一条规则判定卖家是否构成违约,如构成违约,则卖家同意按照迟延交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百分之三十(每个商品最高不超过五百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商品实际成交金额不包含使用满减金额;

1.2.2 违约金支付方式:由吉民生商城先行支付到客户提交订单的吉民生商城账户,已付违约金由吉民生商城自卖家应结款项中扣除。

1.2.3 针对同一买卖双方一个订单中有一个或多个商品延迟发货的,卖家应当针对延迟发货的各个商品向客户承担迟延违约责任;

1.2.4 卖家承担迟延发货违约金的,仍应将订单商品向客户发出。

2 规则说明

2.1 订单时效起算时间是指订单生成后,客户成功支付相应的款项的时间。

2.2 承诺的发货时效起算时间是指卖家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如客户的订单2月7日生成(在线付款的已完成付款),卖家承诺7日内发货,则自2月14日起开始计算上传快递运单号及快递公司揽件跟踪的时间。

2.3 特殊情形适用的商品: 

(1)吉民生商城官方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等对参加吉民生商城促销活动中开放平台卖家的发货时间有特殊约定的,此时发货时间需遵从相关活动规定。

(2)定制、预订类商品以吉民生商城发货要求及向用户页面公示的发货时限。

2.4如卖家迟延发货,违约金计算举例:

商品售价为10000元,运费为5元,客户使用满10000减500的优惠消费,客户实际支付金额为9505元,当客户投诉卖家延迟发货成立,卖家需向客户支付违约金的金额算法是(9505-5)*30%=2850元(不包括满减金额及运费),但因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元,所以这笔交易卖家需要支付违约金500元。

2.5针对同一买卖双方同一个订单的多个商品交易,其中一个或几个商品被投诉延迟发货成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1)其中一个商品被投诉成立,则计算方式同本条第五款,仅依据该单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计算。

(2)其中多个商品被投诉成立,则分别按照商品成交金额计算违约金,然后进行累加,累加后总额不得超过500元。

2.6卖家查看每月产生的违约金方式:卖家可在每月的15日后通过吉民生商城运营人员索取并查看上月的费用,同时如有异议,可在月底之前反馈给吉民生商城运营人员,依据吉民生商城系统核实。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吉民生商城在应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2.7上传快递运单号时间、订单生产及付款时间、违约金支付记录均以吉民生商城系统记录为准。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的时间记录为准。

2.8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不适用本规则1.2及《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总则》中关于延迟发货导致的卖家须支付订单实际成交金额30%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500元)的规定。


标错类事件处理细则


标错类事件定义:指商品信息发生标注错误,包括价格、数量、促销语、图片、规格参数等。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已生效,针对标错类事件,现行违约处理规则如下:

原则上对于已产生的标错商品信息订单,卖家应按订单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出现标错类(如价格)事件的卖家,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件发生的2小时内通知吉民生商城。卖家未按照承诺履约发货的(以吉民生商城核实的最终结果为准),吉民生商城会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已产生的单次标错商品信息订单损失金额小于¥5000元(含)的卖家,卖家应按订单履约,如卖家因库存不足等特殊原因无法履约,卖家确认吉民生商城可视投诉情况统一方案向用户先行赔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家无条件承担;
2、已产生的单次标错商品信息订单损失金额大于¥5000元的卖家,吉民生商城有权视投诉情况与卖家联系,卖家应对此作出吉民生商城认可的统一处理方案以消除不利影响,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及费用由卖家承担:
3、对于卖家出现的全部单次标错情形,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积分扣除(本规则第4、5条约定的情形除外):

1)订单量<=200单,扣2分;

2)200单<订单量<=500单,扣4分;

3)500单<订单量<=1000单,扣6分;

4)1000单<订单量,扣8分。

本规则中“订单量”指在卖家标错商品信息期间,发生的购买标错商品信息商品的所有订单(含用户未付款订单)。订单量以吉民生商城平台系统数据为准。

4、新开店铺90日(含)内的卖家,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承担积分扣除处理;

5、履约发货的卖家不做违规处理:卖家履约发货的订单,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6、本规则中因单次标错价格产生的损失金额计算方式:(商品吉民生商城价-标错价)*订单量;新上架商品的损失金额计算中,“商品吉民生商城价”以该商品的市场实际成交价为参考。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工单管理规则

 

规则适用范围:入驻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的所有卖家(以下简称“卖家”)。

规则制定目的:为督促卖家按时保质发货且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帮助卖家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避免卖家售后等类型服务的迟延,提升客户体验,特针对卖家工单管理制定如下规则。 


1、定义

1.1工单:指买家针对订单向卖家发起的催单或投诉等内容的工作单据,卖家须及时处理以提升买家购物满意度。

1.2店铺工单数:店铺产生的工单号数量,每一条工单对应一个工单号,逐一计数;同一工单号,工单的多次转发均仅计算为1条,但同一订单号产生多次工单,因工单号不同,工单计数累加。

1.3 超时工单量:店铺产生的工单其状态为“超时违规”的数量。(工单派发至卖家后台,累计三小时未回复结果即为超时违规状态)

1.4工单回复率: 一定时间内卖家同一店铺ID对应的未超时违规工单数量占该店铺工单总量的比值。

1.5 后台通知:卖家如有违规行为,由系统向卖家后台推送数据,进行通知。


2、管理措施

2.1管理措施细则

吉民生商城根据卖家工单回复率(“a”代表)和超时工单量(“b”代表),对卖家店铺进行扣积分处图片3.jpg

 

2.2措施执行

吉民生商城依据本规则有权视卖家工单情况要求卖家进行改善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卖家行为同时违反本规则或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吉民生商城平台规则的,以本规则约定为准。


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


1、适用范围

1.1 入驻吉民生商城的卖家

1.2 需经配送完成交付的商品,特殊商品如定制类、预售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除外。

2、发货包装管理

2.1 发货包装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盒、内部夹页、退换货页、封箱胶等),卖家可以增加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店铺链接及二维码链接等信息;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平台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或与该店铺商品无关的信息。


3、发货及揽收时效

3.1 发货:交易达成(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付款)后72小时内卖家应将买家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吉民生商城系统并点击出库(以吉民生商城系统内记录的出库时间为准);特殊商品卖家在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与以上不同的,或与买家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其承诺或约定;

3.2 揽收:交易达成后72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揽收时间为准);

3.3 开放平台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中已公示发货时间的按公示时间为准,揽收时效自活动公示的发货时间后72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3.4 特定节假日以开放平台通知或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4、违规处理

4.1 延迟发货

4.1.1卖家违反3.1或3.2项规定将被认定为延迟发货,根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每单扣1分(7日内不超过25分);

4.1.2买家投诉卖家迟延发货,由吉民生商城客服依据3.1或3.2项规则判定卖家是否构成违约,如构成违约,则卖家同意按照迟延交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百分之三十(每个商品最高不超过五百元)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商品实际成交金额不包含满减优惠金额等;针对同一买卖双方同一个订单的多个商品交易,其中一个或几个商品被投诉延迟发货成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1)其中一个商品被投诉成立,仅依据该单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计算。

(2)其中多个商品被投诉成立,则分别按照商品成交金额计算违约金,多个违约金可以累计,累计总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4.1.3违约金支付由吉民生商城代卖家先行支付到客户提交订单的吉民生商城账户,代为支付的违约金由吉民生商城自卖家应结款项中扣除;

4.1.4针对同一买卖双方一个订单中有一个或多个商品延迟发货的,卖家应当针对延迟发货的各个商品向买家承担迟延违约责任;

4.1.5卖家承担延迟发货违约金的,仍应将订单商品向客户发出;标错类事件遵照《标错类事件处理细则》处理;

4.2 少件及缺货管理

4.2.1卖家未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订单商品,买家投诉收到的订单商品存在少赠品,少商品的(简称“少件”)。吉民生商城将根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违背承诺进行处理,每次扣8分;卖家仍应将少件商品向客户补发货。

4.2.2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不允许卖家出现订单生成后因缺货而无法发货的情况发生,卖家应及时查看库存并更改系统信息,下架缺货商品。如卖家发生缺货无法发货的情形,需在客户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客户,需调货的,告知客户商品的到货时间,无法调货的,需明确征得客户同意,并于24小时内提交删单申请。如因未联系客户或因卖家缺货导致客户投诉的,吉民生商城将根据《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违背承诺处理,每次扣8分。


5、吉民生商城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吉民生商城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卖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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