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支付款项及开具、邮寄发票的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吉民生商城入驻的所有第三方卖家(以下简称“卖家”),第三方卖家是指:依据相关协议入驻吉民生商城,并在吉民生商城(www.jiminsheng.com)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避免吉民生商城和各位卖家出现资金来源(或去向)不明、用途不明等法律风险及税务风险,同时,为避免出现开具、邮寄发票(以下简称“发票”)不符合规定、退票率高等情况影响结算流程,为确保结算流程顺畅、高效,特制定卖家支付款项及开具、邮寄发票的规范,请各位卖家仔细阅读并按照规范操作:
一、关于卖家支付款项的规范
(一)卖家通过网上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向吉民生商城支付各种款项(费用)时,支付款项的账户必须为卖家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得使用任何其他形式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卖家的非银行账户、非卖家的对公账户)。
(二)卖家通过银行账户向吉民生商城支付各种款项(费用)时,必须写明支付款项(费用)的名称及金额。如果卖家一笔汇款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款项(费用),或者包含不同批次的同一项款项(费用)时,卖家均应分项目、分批次的写明款项(费用)的名称及对应金额。
(三)卖家向吉民生商城支付结算款项(费用)时,请区分不同店铺、不同账期。
二、关于卖家开具、邮寄发票的规范
(一)卖家开具发票时务必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 “发票信息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开票金额、购货方信息、销货方信息、开票人信息等。
(二)卖家开具销货清单时务必保证清单信息准确、资料完整。
三、违约责任
(一)卖家违反第一条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向吉民生商城支付相应款项。对于不符合规范支付的款项,卖家应在重新支付相应款项后以书面方式向吉民生商城提出退款申请,吉民生商城结合卖家付款情况及退款申请为卖家办理相应退款事宜。吉民生商城有权要求卖家按照5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结合卖家不规范操作的情况终止双方合作。
(二)卖家违反第二条第一款的,则相关票据所涉及的款项顺延至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卖家违反第二条第二款的,吉民生商城有权要求卖家按照100元/张或每次1000元的标准,二者以高者为准,承担违约责任。
(三)卖家违反本规范的,如因此遭受损失的,由卖家自行承担,如给吉民生商城造成损失的,卖家应予以赔偿。
四、其他
吉民生商城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订本规范的内容,并将按照与卖家的协议约定进行通知,本规范作为吉民生商城第三方卖家管理规则中的一部分,也同时是吉民生商城与第三方卖家签署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