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21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今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全面铺开。截至6月底,各省已实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1.5亿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22%,与农机销售市场规律基本吻合。从目前情况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呈现出一些新亮点。
一次性足额提前下达补贴资金。中央财政于去年底一次性足额下达各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兑付农民补贴奠定了良好基础。超过3/4的省推行“先购后补”操作模式,不再要求购机农民先申请指标,进一步稳定农民购机预期,方便农民申报补贴。
健全制度体系取得新成效。农财两部联合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停止实施2005年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更加便利基层主管部门实施操作;进一步强调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更加显现;进一步强化农、财联合查处违规行为机制,维护诚实守信农机企业和购机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反响良好。
加大创新试点力度。在2016年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基础上,扩大安排10个省份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加速创新农机产品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制。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补贴差异化试点,适当扩大补贴范围,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助力脱贫攻坚。
注重盘活使用存量资金。针对部分地区往年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改进资金需求调查方法,把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并加大权重,提升资金分配精准性与科学性。强化区域间余缺调剂,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