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将这些农业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浏览次数:1277 日期:2017-12-30 14:25:07
支持农民合作社(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性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四荒地”开展农村产业融合活动,探索新型经营组织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等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鼓励探索企业与企业、农民与市民、政府与企业、合作社与城市社区等多种合作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的协同建设,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技术研发一体升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中央厨房供应体系的联动发展;支持原料基地研发并规模化种植适用于加工的专用原料品种,支持加工企业技术研发升级,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健全市场营销网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品牌化建设。三、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一定数量的农户合作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保鲜包装、主食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设施;支持企业和农户创新订单农业,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股份合作,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木栈道、观景台、农耕文化科普展示场所、多功能生产体验中心、游客接待休息设施、生态厕所、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电子商务配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园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对副产物进行循环利用、高值利用、梯次利用;建设配套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拓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功能;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现代技术,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拓展创意农业、高科技农业、会展农业、中央厨房、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支持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采取人员培训、银企对接、市场拓展、专家研讨多种方式,培育产业主体,健全产业组织,加强项目指导和行业服务。促进财政支农各项补贴专项与农业银行金融资金有效结合,放大财政加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效果。各级农业银行要根据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要求,稳步增加贷款投放规模;对重点单位的优质贷款,要在规定范围内适当下浮利率,优化期限结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包括债券承销、上市顾问、企业年金托管、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在内的高端金融服务。创新担保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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