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维护星火吉民生和供应商(合作社深、加工企业)、代理商、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的组织和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在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上一经公示即生效,即成为规范星火吉民生与供应商之间,代理商之间,以及代理商与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之间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星火吉民生与供应商、代理商之间,以及代理商与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之间所签订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3.吉民生商城(PC端、移动端)按产品分类设七大板块:吉民生果园、吉民生农场、吉民生海洋、吉民生御膳、吉民生玉液、吉民生长寿谷、吉民生休闲园。
二、分类
1.代理商:指与星火吉民生签订县级代理商协议,获得所辖区域吉民生商城线下市场推广及线下系统产品运营管理权,全国拟设立1700左右个县级市代理商。是管理社区服务店和社区雷锋服务消费者的管理机构,也是入住吉民生商城的合作社、商家产品线下销售渠道的配送中心。
2.社区服务店: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是互联网+农产品O2O模式电子商务,线上的O是吉民生商城,线下的O是社区服务店。一个生活小区、一个村一个社区服务店。是星火电商服务消费者的服务机构,也是入住吉民生商城的合作社、商家产品线下销售渠道线上点击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配送点。
3.社区雷锋:是供应商、代理商、社区服务店的业务人员,也是吉民生商城的VIP客户,买安全农副产品就上吉民生商城;上吉民生商城购物,享终身分红!比普通消费者多了市场推广权,负责吉民生商城的推广及线下系统代理商体系的招商建立。
4.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代理商独立招商代理商、社区雷锋、社区服务店。县级代理商、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在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直接对所辖代理公司负责。
5.代理商、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和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均是合作关系,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6.代理公司是星火吉民生全资子子公司。
三、代理商、社区服务店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必须在当地德高望重,具有为三农服务的价值观。
(2)有较好的商业运营经历和商业管理运营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
(3)必须有品牌经营理念,认同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4)具有网上操作电子商务的设备、流动资金、运营团队(社区雷锋)。
(5)能积极配合星火吉民生及所辖代理商、社区雷锋、社区服务店开展各项活动。
(6)确保辖区内商务资料准确的传送到星火吉民生总部。
(7)按照星火吉民生要求张贴悬挂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标志牌。
(8)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
(9)要有20平米以上商品展示房。
(10)签订代理商、社区服务店协议。
(二)收益构成
代理商收益构成:
(1)获得吉民生商城入住合作社、商家线下系统产品批发给社区服务店的规定的利润差价。
(2)获得把产品配送给社区服务店的配送费。
(3)还可以依托吉民生商城系统及吉民生微商城专属二维码赚取规定的其他收益:
2.社区服务店收益:
(1)获得入住吉民生商城的合作社、商家线下系统产品规定的零售利润。
(2)获得规定的星火电商线上点击线下配送的配送费。
(3)还可以依托吉民生商城系统及吉民生微商城专属二维码赚取规定的其他收益:
3. 消费者收益:
(1)享有吉民生商城所有商品的销售权。自己消费获得等值的终身分红C股。
(2)通过吉民生商城系统及吉民生微商城专属二维码引导消费者到吉民生商城平台消费所有商品,获得消费者消费额等值的终身分红C股。
(3)还可以依托吉民生商城系统及吉民生微商城专属二维码赚取规定的其他收益:
四、星火电商对代理商、社区服务店的支持
1、免费的线上技术、服务、推广支持。
2、获得吉民生商城相应的网页独享权。
3、代理商的实际控制人免费获得吉民生商城系统及吉民生微商城专属二维码使用权,可依托该系统及专属二维码获得吉民生商城使用权。
4、有条件地获得星火吉民生原始股权。
5、代理、运营范围内的相应的知识产权使用权,星火吉民生做保留的除外。
6、免费协助培训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知识。
7、按时足额获得应由星火吉民生提供的收益。
8、统一的市场营销方案及运营模式培训、活动物品支持。
五、代理商的义务
(1)负责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在所辖区域推广、管理、服务等工作。
(2)负责引导所辖系统的合作社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到吉民生商城平台上开店。
(3)负责招商所辖区域社区服务店、社区雷锋并进行培训以满足市场推广、销售需求。
(4)负责带领县级代理商、社区雷锋建立、招商社区服务店。
(5)负责管理社区服务店和社区雷锋把产品供应到团体及消费者。
(6)负责管理社区服务店和社区雷锋引导所辖区域消费者到吉民生商城消费,培养消费者的网上消费习惯,并做好线上点击线下就近配送工作。
(7)未经星火吉民生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8)销售非星火吉民生自营品牌商品,导致与之有关的法律、经济责任独立承担,星火吉民生概不负责。
(9)必须确保所辖区域坚守吉民生价格销售。促销活动只能采取赠送产品的方法,任何条件下都不能降价销售。
(10)不得以星火吉民生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星火吉民生概不负责。
(11)未经星火吉民生公司书面同意不能将吉民生系列产品在除吉民生立体电子商务系统外的任何第三方互联网及移动端销售平台销售。
(12)应尊重和保护星火吉民生公司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星火吉民生公司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六、代理权的转让及保密
1、代理权期限内,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禁止以承包、租赁、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该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或协议本身、协议附件、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3、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各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星火吉民生公司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4、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星火吉民生公司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星火吉民生公司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星火吉民生公司报告。应尽最大努力帮助星火吉民生公司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星火吉民生公司视情况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维权费用。
5、运营权、代理权到期或合作解除后一周内,必须自行拆除所有带有吉民生标识的装饰等,否则视为侵权,须承担因此给星火吉民生公司的造成损失。
七、章程效力
星火吉民生与代理商所签订的具体合同或协议,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